市政府常務會議制度:市政府常務會議由市長、副市長、秘書長和市政府其它領導同志組成,由市長召集和主持。市政府常務會議有半數以上常務會議組成人員出席方為有效。
① 傳達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,省委、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決定和重要會議精神;
② 研究討論向省政府及市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;
③ 討論決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項;
④ 審議市政府制定、發布的規范性文件;
⑤ 分析形勢,通報情況。
市政府常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二至三次。
2021/11/01
會議地點:株洲市人民政府
會議摘要:
2021/10/15
會議地點:株洲市人民政府
會議摘要:
2021/10/13
會議地點:株洲市人民政府
會議摘要:10月12日,代市長陳恢清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,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近期重要講話精神,研究株洲推進長株潭一體化、禁毒、林長制等工作。會議傳達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近期重要講話精神。會議強調,要樹牢底線思維,堅持系統觀念,強化責任意識,抓好生物安全建設,為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,營造安全穩定環境。要堅定不移堅持黨的全面領導、辦好株洲自己的事情、做好大團結大聯合工作。